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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20日 星期一

個人的想法1死刑 佛教殺人地獄

嗨!我是天天我是台灣人



這陣子看了很多新聞.尤其廢死跟反廢死或許這個結論大家討論很久或許很多人支持死刑但也有些人反對死刑.
會執行死刑的原因是因為他是個非常慘忍的殺人犯或因為他殺了人殺了幼小的孩子還非常冷酷的笑了.
而反對死刑的確覺得他們也是人不該執行死刑.而該原諒他們.覺得執行死刑不人道

(恩....)在我看來當如果有人殺害了自己的家人
你還能再去擁抱這些犯人說沒關西.......你再來反對死刑吧!沒有親自體驗嘴巴說都很簡單

而我覺得如果不判他們死刑可以但他們卻必須學到教訓...它們在監獄吃飽睡足
我想應該讓他們知道台灣不執行死刑可以但他們的生活不該那麼輕鬆  犯人是人我們會以人來對待他們       改變他們的生活他們不該哪麼輕鬆
而是讓他們體驗古時候的生活    不再有手機和電視     自己下田種菜種米(不做就等著餓死)    自己砍柴生火 對了洗澡水也要自己煮喔~~   不再有打火機那麼便利     凡事自己來全部自己動手   而人民的納稅錢部會再花費在他們身上        而讓他們學會什麼真正的付出

 (如果有朋友不知道古人怎麼生活的可以找書來看)


附註:怠惰會餓死他們自己
還有以佛教第七層,刀山地獄:
褻瀆神靈者,你不信沒關係,但你不能褻瀆他;殺牲者,別提殺人,就說你生前殺過牛呀,馬呀,貓,狗,因爲它們也是生命,也許它們的前生也是人或許還是你的......因陰司不同於陽間,那裏沒有高低貴賤之分,牛,馬,貓,狗以及人,來者統稱生靈。犯以上二罪之一者,死後被打入刀山地獄,脫光衣物,令其赤身裸體爬上刀山......視其罪過輕重,也許“常駐”刀山之上。

1-10 火床地獄  一報還一報 冤冤何時了

《經律異相》云:「犯邪淫者,男抱銅柱,女臥鐵床。」《正法念處經》云:「喜愛殺生,燒、烤、煎、烹、燜、燻眾生肉,或踐踏小蟲者,死後均墮此獄;受其刑苦,時間極長,非人所能想像。」即便此罪消畢,倘有其他罪業,再墮其他地獄,一一受罪,直至罪業消竟。
 殺生、淫亂,是地獄根本重罪,一切殺業都由貪、瞋而起,貪口慾,或瞋怒心而鑄大錯。一切眾生誰願意被殺,誰被殺而不含恨?既含恨,誰不伺機報復?殺生尚且如此,何況殺人?地獄乃公正廉明之社會,生前如何處置眾生,死後必然相同對待,毫無變通折扣。


附註執行死刑或許對有些來說是ˋ正義但殺人最後還是會被處罰的

當人們覺得還很久但人生短暫..........死後受刑是比人生難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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